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湖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湖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殊岗位津贴标准?
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盲文翻译和经过手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残疾人工作者,享受工资收入15%的特殊岗位津贴。在残疾人工作岗位退休的,从事残疾人工作满15年(含15年)以上的,可以继续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盲文翻译和经过手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残疾人工作者,享受工资收入15%的特殊岗位津贴。在残疾人工作岗位退休的,从事残疾人工作满15年(含15年)以上的,可以继续享受特殊教育津贴。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湖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
1. 湖北省有残疾人保障条例。
2. 该条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和利益,包括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等方面的保障。
3. 根据该条例,湖北省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内容。
《湖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是为了加强对残疾人的保障,促进他们在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其中,该条例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残疾人康复与教育
第三章 残疾人就业与创业
第四章 残疾人医疗卫生保障
第五章 残疾人社会服务
第六章 残疾人权益保护
第七章 残疾人辅助器具
第八章 残疾人组织
湖北门诊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第一步患者到大厅九号窗口领门-特登记表(周一至周五)。
第二步患者到相应科室就医、检查、化验。(例:糖尿病到糖尿病门诊,持近一个月内的空腹血糖、近半年的OGTT、三个月内的糖化血红蛋白等;偏瘫到脑系科门诊或急诊,持近半年内的CT或核磁报告,肌力低于三级;癌症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及术后病理报告或影像学报告复印件。)
第三步填写门-特登记表,上半部分由患者或家属填写,中间部分由医生填写并签字。
第四步患者携带填完的门-特登记表及相应的检查、化验结果及病历(本院的住院病历到二楼病案室复印)到大厅九号窗口办理门-特登记。医保科网上登记三天后方可使用,挂号时患者应持社保卡和身份证,挂相应疾病的门-特号就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湖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湖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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