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防教育知法懂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防教育知法懂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校发了哪些闲书?
每个学期开学后,学校都会发很多新书,这些书里面除了课程需要的教科书,还有其他的配套的课本、扩展资料。如小学的《语文新阅读》《书法》《写字》《校园防欺凌》《国防教育》《环境保护》......严格地说并没有什么闲书,虽然除教科书外,其他的书老师不会在课堂上教,但这些书都是教育部门,根据年级学生学科的特点,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写出来的,通俗易懂,有很大的适用性。学生自主阅读后,既提高阅读能力,又能拓展思维,开阔视野。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学校里发的书没有闲书。况且现在课本全部勉费。学生的发展是多方面的,有家长认为能学到知识的"正式课本",也有跟随课本发一些课外阅读资料,比如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禁毒方面的,扫黑除恶方面的……目的是让学生在课余时间阅读这些内容,进行品德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多看看书,拓展课外阅读,培养学习兴趣,同时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也是对学生潜移默化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一种方式。
对于闲书的界定并不统一,一般认为凡是老师课堂上不讲的、内容也不考的、课下也不要求阅读的都是闲书。
考试的指挥棒下普遍认为凡是对考试成绩没有什么帮助的都可以称为闲书。有些书是学校按照规定发的,比如传统文化、人生规划、环境科学、综合实践等等,有些是上级规定必须要开的课程,但是因为学校没有专门教师,而且考试也不考,因此这些课程就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了。
有部分学校有能力开足开全课程,还是有部分学校没有能力开的,所以造成有些书被冷落在角落里无人问津。
这些所谓的闲书其实并不能闲置起来,还是要充分利用起来,不要因为老师不讲、不要求看就不看,我们应该保持对所有书的阅读兴趣。最起码对语文来说是有用的,任何书都是语文的外延!因此,别把闲书打入冷宫,要雨露均沾啊!阅读吧少年!加油!
物业属于弱势群体吗?
物业属于弱势群体吗?答案是不属于弱势群体,物业是现代城市化管理的产物,初衷是好的,但发展到现在几乎成了小区黑恶代名词,业主成了弱势群体,采取各种手段收取物业管理费,该做的不做,没有服务意识,不作为,只知赚钱,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也许你的房门锁眼被520胶水封了,你的车停不进小区了!物业可以有,但是我们业主请的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我们业主给物业饭吃,物业就应该为业主所想,为业主所做,业主有所求,就应该解决业主所需,我们何时才能有属于自己的物业,象现在这种只为钱而生存的物业公司最好取缔为好,减轻业主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
物业属不属于弱势群体?这个根本就没有讨论的必要,物业是一个服务企业,是新时代的产物,任何新的东西总有一些人不能适应,或者由于知识的缺乏,反而产生认识的歪曲,这并不奇怪。现在全国有各种形式的物业千万家,已复盖到社会所有的角落,比如高速高铁,医院学校,国防后勤等单位,我们扬州的环卫都有部分交给物业承包了,既节约了行政支出,又取得了更好的社会效果,这就是物业为社会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是小区物业面对的是基层百性,因为收费总会引起部分业主的不满,总会找各种理由恶意逃费,而物业只是赢利的一个企业单位,他们对欠费又没有强制的措施,只能釆用减少服务来保本,所以必定会造成小区矛盾的产生,最终的责任又是物业不作为,当然这种情况只是普通小区内存在,全国有数十万个住宅小区,大多是运转正常的,物业与业主的关系也都比较融洽。所以,物业并不存在强势或弱势群体之说。
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安排?
在职场中,加班是经常会发生的。按照劳动法,员工是有权利拒绝加班的,企业加班前应该与员工或工会协商。《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写上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可以看出,公司如果加班是需要与员工协商的,需要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员工不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无权强行要求员工加班。并且需要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计算按照普通算法,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为基数的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为基数的2.0倍,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数的3倍。
但是实际上是否就可以随时都不用加班,而一味的拒绝呢?在现实中这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一般来讲是有事情时才加班,也就是生产经营需要。如果作为员工完全不考虑公司的利益而加以拒绝,那么作为公司来说有可能因为这而影响了生产经营。对个人来说,也有可能让单位领导对你的影响趋于恶劣,在有需要时你不愿意,那么有困难你是否顶得上呢?作为员工又是否具有可以与公司共困难共进退的忠诚度呢?那么在你有困难时或有需要时公司可能就不会满足你的需求。而且弱势的个人的升职加薪估计也会受到影响。
所谓锅里有碗里才有,只有员工共同努力往公司这个锅里装钱,才有从锅里舀到碗里,作为个人这个碗里才有来源。但是这也不能作为公司无限压制员工加班的理由,个人要身体健康也要休息也有私事需要处理,只有双方共同协商在员工愿意的基础上,达到双赢。
当然有权不加班。你只要知道并能接受不加班的后果就行。首先是钱少,其次是一般公司不会招不加班的员工,然后等你想加班想多赚钱时企业也有权不安排你加班的,还有就是升级加薪奖金评优都不会有你的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权和休息权,不加班是劳动者的权利,我国《劳动法》也对加班时间有着明确规定,每天最长加班不能超过三小时,每月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由于我国的最低工资制度,目前企业一般员工基本工资较低,一些基层员工往往为了增加个人收入而选择放弃休息适当加班能提高个人收入。
除抢险救灾外,职工有权不加班。但很多人都认为,不加班的后果就是走人! 我很想知道,老板让你走人的借口是什么?你只要没有违反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单位单方面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那就是违法解除关系,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执行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仿照本法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不是让你走你就乖乖走的事情。学法、知法很重要。另外,如果你的能力非常突出,老板会轻易让你走吗?不断提高技能很重要。
答案显而易见,当然有权拒绝
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加班若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或者没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为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实却是无奈的,如果有加班费还算不错的,但往往加班都是无偿的,你找老板要加班费,老板会给你吗?不给你你又能怎么办,辞职走人吗?你不干有的是人愿意干,你得养家糊口,不干了吃什么喝什么,所以你只能默默承受!权利多的是,但你真正能得到的权利就屈指可数了,俗话说,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防教育知法懂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防教育知法懂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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