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免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免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名词解释:减税免税?
主要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措施。减税免税的类型有:一次性减税免税、一定期限的减税免税、困难照顾型减税免税、扶持发展型减税免税等。
把减税免税作为税制构成要素之一,是因为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根据一般情况制定的,具有普遍性,不能照顾不同地区、部门、单位的特殊情况。设置减税免税,可以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体现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的原则,更好地贯彻税收政策。
与减免税有直接关系的还有起征点和免征额两个要素。其中,起征点是指开始计征税款的界限。课税对象数额没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是指在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预先扣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起征点和免征额具有不同的作用。起征点的设置前提主要是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是对纳税能力小的纳税人给予的照顾。免征额的设置虽然也有照顾纳税能力弱者的意思,但其他因素却是考虑的关键因素,如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税前扣除免征额、子女教育费用税前扣除免征额等,考虑的一是社会效应,一是公平原则。
减税免税的形式:
税基式减免。即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等等;其中起正点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与征税的数额。
税率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减税免税;
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等等;
免税店免的税是什么税?
国内的免税店,免去的是1)进口关税 2)消费税 3)增值税。因不同商品征收税率的不同,平均下来在价格上相对国内相同产品会有10%-30%的优势。“免税的价格”这个概念在国内比较模糊,在美帝则比较清晰(那边的商品价格可标示为“售价+消费税”,所以“售价”=“免税价格”)。
说到国内的免税,现在主要有中国免税、日上免税行,珠海免税,深圳免税和海南免税。国内免税商场的出场时间顺序是:
—1978,大门打开。当时规定,对归国人员携带的物品限量免税。于是很多归国人员扛着80年代的稀缺的“三大件”,浩荡回国。考虑到这影响国人形象,也为方便归国人员,有关部门商量后决定成立“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现并入国药),经营市内免税店。1990年,第一家市内免税店在北京开业,归国人员持有效护照购买。现在在北京、南京、昆明等地也有经营市内免税店经营,但生意已变得冷淡。
—1980+,特区成立。深圳、珠海两地相继开设口岸免税店,在通往港澳口岸(罗湖、拱北、横琴等)的”境内关外“区域经营免税的烟酒。
—1987,深圳、珠海两家市内免税商场开业。在海关特殊监管下,为符合资质的人员提供免税商品,而这个资质就是“外币免税”,更具体些就是带着港币就可以买到除烟酒、电器外别处见都没见过的进口洋货。有这么个“货币特区”,街坊们肯定不错过,而人山人海的景象也一直持续到1995年——国家取消市内免税政策。两家免税商场转型为大型高档购物商场,免税的业务退居口岸,关外免税店经营商品也变得更多元(香化、副食品)。
—2011,国家为支持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参照台、日、韩,试水离岛免税。中免、海免在海南三亚大东海、海口美兰机场分别开了一间市内免税,只要是“乘机离岛”的旅客可限量限额购买。开业以来,销售额蒸蒸日上。
顺便带一句,国内免税店多见于机场的国际航班出发、到达区(日上免税专注机场15年),而与我国接壤的各个陆路边境免税店也很常见。一些有跨国线路的客运站、客运港,外轮供应站也有免税店。
近年来,国人热衷出国购买奢侈品,为了把免税消费留在国内,带动国内旅游,或许在不久将来,更多的入境免税店、市内免税商场将出现在人们视野中,而大家也会对”免税购物“有更深的认识。
Reference:
中国免税业现状及未来发展探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免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免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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