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
学校不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尽相同。就共性而言,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有偿家教问题。这个问题喊了多少年,抓了多少年,整改多少年,就是不见效,成为老大难。
其次是体罚变相体罚问题,尤其是变相体罚问题,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
另外,还有接受宴请、红包问题等等。
不重视自纠自查的原因?
不重视自纠自查有以下原因:思想上认识不足,没有正视自纠自查,不敢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回避推搪了之;虽然进行了自纠自查,但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走过场而已,没有深刻反思,客观地进行剖析,深究自身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自纠自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组织查处七查具体指什么?
组织查处内容是:
可以概括为“七查”: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政法队伍建设巡查。
查纠整改环节评估的重点是:
查纠整改环节的评估重点是“五看”:
一看自查自纠是否做到全覆盖,思想发动是否广泛深入;
二看组织查纠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发现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三看案件线索核查是否到位,清除害群之马成效是否明显;
四看顽瘴痼疾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治,存量问题是否基本消除;
五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是否落实到位。
组织查处中的“七查”具体指:线索举报核查,涉黑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经全面进入了组织查处阶段,重点是七查,也就是对群众举报、黑恶案件倒查、重点案件评查、涉法涉诉清查、法律监督检查、智能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查等7个渠道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精准甄别研判,快查快办、查深查透。
组织查处要做好“七查”。一是开展举报线索核查,对案件线索要建立转办、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
二是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案件线索、“伞”“网”问题继续深挖,确保黑恶犯罪清仓见底、涉黑涉恶腐败和“伞”“网”清仓见底。
三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既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又要着重查清原案处理是否存在错误,错案背后是否存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涉及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坚决依法依纪处理。
四是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每一个违法问题,都依法依纪依规查办或移交。
五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全面排查政法干警违纪违规问题。
六是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从专家库中优中选优筛选业务骨干,做好交叉评查工作。七是开展政法队伍巡查,梳理发现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浙大强奸案,一次留校察看,7/31日公布开除,心理路程是什么?
对于网友而言,心理路程或许是这样的:
惊讶——疑惑——释然
【1】惊讶
浙大这么好的学校,还有强奸犯?
【2】疑惑
为何强奸犯不被开除?
哈工大考试作弊都被开除了……
【3】释然
浙大重新调查此案,最终决定开除这名学生,网友们也就释然了。
对于当事人而言,心理路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浙大强奸案第一次留校察看是根据浙江省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决定的。当时的决定没有错。
网友对强奸案提出了异议,也列举了犯罪人平时生活作风很混乱。被骚扰的女生多人受到犯罪人非礼,也出面做出了举证。这就给校方带来了许多压力,同时也帮校方提供了开除犯罪人的依据和理由。
7月31日校方决定开除犯罪人是顺应了正义压力也体现了留校、开除的公正性。既申张了正义也保护了浙大的各誉。
这个开除留校决定充满体现了正能量,对社会的教育起到了警示作用。大浪淘沙,保优除劣这是必然选择,犯罪人开除出校是正确的,这对未来违纪违法的学生敲起了警钟。
浙大最初时的心理是治病救人,年轻人就读高挍不容易,开除了这个学生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奋斗第一个平台,也意味失去了一切。留校察看并不是浙大原意,只是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做出决定的,浙大当时的留校察看并没有完全错。
总之该开除出校的犯罪人已开除,对浙大也起到了保住名声的作用,更加体现了校方没有保护坏人之不正之风。
我的理解分折水平有限,没有更多论证去说明对错,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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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措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思想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措施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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