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对残障儿童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对残障儿童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中小学特殊教育?
中小学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道德修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各级各类特殊学校、特殊教育科研机构、残障人士福利机构、特殊教育管理机构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义务教育法对弱智儿童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部分规定: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注释:残疾人教育事业是国家扶持和发展的对象。
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注释: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智障儿童。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注释:残疾人入学应当享受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帮助和便利。
2017我国颁布了哪些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
201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残疾人教育的法规,对于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高计划(2017—2020)》,这一计划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巩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成果,促进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教育部也发布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支持和保障。
请参考了解!
2020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率?
2020年全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95%以上,过去残疾儿童“入学难”的问题已经成为历史。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国务院修订了残疾人教育条例,连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印发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大幅度提高特殊教育投入,着力扩大特殊教育资源,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政策。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2192所,比2015年增长了7%,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全覆盖;在校学生达到了79.5万人,比2015年增长8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对残障儿童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对残障儿童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