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校园特殊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校园特殊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教育是什么?
1.特殊教育是一种为那些在普通教育环境中不能得到足够帮助的儿童提供的教育服务。
2.特殊的教学方法:触觉学习、听觉训练、视觉提示、游戏教学、行为矫正、物理治疗、作业治疗、ABA训练、社会故事、关键反应训练、回合式教学、音乐治疗、美术治疗等。
特殊教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属教育学类专业,基本修学年限为四年,授予教育学学位。该专业培养具有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技能,能在特殊教育机构胜任工作的复合型人材。
特教学校都收什么样的学生?
特教学校都收以下这样的学生:
智力障碍学生:这类学生智力发育低于同龄人,可能伴随言语、运动、行为及情绪异常,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视力障碍学生:这类学生由于视力缺陷,难以像同龄人一样通过视觉获得清晰、完整的外部世界信息。
听力障碍学生:这类学生由于听力缺陷,难以通过听觉获得声音信息。
肢体残疾学生:这类学生存在肢体残疾,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特殊教育的概念、对象、目的和任务分别是什么?
概念: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对象: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目的和任务: 1、初步建立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相互结合,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本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2、为城乡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3、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概念: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对象: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目的和任务:
1、初步建立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相互结合,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本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2、为城乡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3、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校园特殊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校园特殊教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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