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畅谈特殊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畅谈特殊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师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惩戒?
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除学生,在加上现在不得体罚学生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怎么有效的管理学生和有效的惩戒学生成为了很多老师的难题,其实遇到不听话的学生惩戒倒最好不用,因为尺度很难把握,主要是看老师怎么样去管理学生。
第一:建立老师与家长的联合机制。在孩子入学前,学校与家长应当共同签署一份共同教育孩子的协议书,学生在校受教育期间,如果态度恶劣,不听从老师的管理,学生家长应当担负起教育的责任。对孩子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开导,直到孩子自己认识到错误,或者给老师写一篇保证书为止。学生家长应做好保持联系畅通,随时配合学校严密注意孩子的学习状况。
第二:学校老师应当多途径,多方式教育学生。在以往的教学经验中,老师如果遇到不听话的孩子,总会使用批评处罚等严格的方式进行教育。但是现在老师应该学会使用软硬兼施,了解孩子的性格特点,如果严肃的手段走不通,老师可以试着和学生交朋友,和学生谈心等多种途径,让孩子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老师的教育。
第三:老师应当用矛盾的特殊性观点教育孩子,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学生因为做好事而迟到,应该提出表扬。如果孩子在某些方面有特长,就是不喜欢学习,应该联系家长共同培养孩子的特长。如果孩子爱动爱玩,可以结合体育老师,为孩子寻找以后的体育发展机会。老师应该时刻常记,“学习成绩并不是判断一个学生是否优秀的唯一标准”。为孩子寻找多个未来,学校里面没有优秀学生和差学生,有的只是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发挥空间。
第四:老师在保持自己威严的情况下,多使用奖励,鼓励的教育方式。对待成绩进步的学生给予表扬,对待暂时成绩不太理想的学生给予鼓励,对学生要一视同仁,学会自我反思,如果学生不喜欢某个老师,那么一定是某个老师的行为习惯让他讨厌反感,应当多和学生交流,在愉悦的环境中让学生接受自己,从而起到教育管理的作用。
其实所有的班级学生中,听话乖巧的孩子占绝大部分,只有极少数的学生比较叛逆,捣乱课堂,但是只要是老师们善于观察,抓住孩子们的内心,或严肃,或友善,或换位思考,也许所有的学生都可以有属于自己的一个美好未来。
对于孩子从小就应该培养,犯了错误就应该承担错误带来的后果,就应该接受应有的惩罚。否则,孩子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了不该做的,要受到惩罚,这是必须要面对的。
而老师和家长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都应该具有惩戒权。
什么是惩戒?就是给予惩罚起到警示的作用。
现在情况是家长有惩戒权,舍不得用,老师有惩戒权,不敢用。
我作为从教多年的老教师,呼吁老师必须要
有惩戒权。家长别误以为,老师有了惩戒权,是不是天天就是打孩子啊?不是的。惩戒的手段很广,包括写检讨书,帮班级打扫卫生,罚站五分钟等等,只要能起到惩戒作用,告诉孩子,你错了,以后一定要改正,达到目的就行。
至于老师打学生,都是学生实在是不听话,影响到大多数孩子的利益了,各种方法都用过了,没有效果的情况下,才不得已而为之的。家长爱孩子,老师也爱学生,只不过老师在教育学生时更理智一些罢了。
老师有了惩戒权,才能有效的规范那些不遵守规矩的学生。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如此,单位如此,学校也如此。
当然,老师有了惩戒权也不能乱用,也应该有一个界定的范围。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复兴的希望,要想成才,必须树立遵守规则的意识。只有大家齐心协力都参与进来,一切从国家的发展,孩子的未来出发,什么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我简述自己的观点:
一要从法律角度明确老师的惩戒权限和范围。要用法律条文规定:学生犯了什么错误,犯错次数多少,造成了什么不良后果,犯错的动机是什么。这样老师才可以给学生适当的惩戒,惩戒方式和惩戒地点,都要明确规定。
二要依法保障老师的权利。不要像五莲县教体局那样,不知根据什么法规,一拍***决定给杨老师……的追加处罚。不管学校还是上级部门,处理老师必须依法处理,“无法”则无天,家长式的处理,其实质是封建专制主义在作祟。
三是广泛宣传惩戒教育的科学性,让全社会理解老师的惩戒权,形成科学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老师拥有惩戒权,是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保障,希望这一天赶快到来。
惩戒,是褒义词,是对违背纪律、道德***、行为规范和违法犯错者进行必要的惩罚,以阻止违法犯错行为的继续,并对行为者的未来起着警示作用,促使行为者不再或不敢犯同类错误。
怎样的惩罚才为必要的惩罚?这个界限不好把握。需要专业人士和专门部门来研究。笔者多年观察,提惩戒权主张的人很多,嗓门也不小,但是就是说一半、留一半,不继续往下谈。只大谈特谈为什么需要对学生惩戒,却不谈怎样施行有效或必要的惩戒。惩戒权一直是空谈,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呈现出来。
到底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惩戒?笔者也和其他人一样,无从下手。有人大而泛之地表达为不触犯法律底线的惩罚为惩戒。我想追问一句,何为不触犯法律底线?这等于没说。必须具体说明有哪些切实可行的惩戒方式或手段,每个手段适用范围是什么或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每个惩戒措施的尺度是什么,惩戒过度是免责还是从轻问责。这些内容不明确,惩戒权就无法实施,更无从谈上有效惩戒了。
最近中央出台的《意见》中提出要明确惩戒权,我们期待早日对惩戒权立法。不过从目前来看,看不到有什么惩戒权具体内容的方案出现,连网民的不成熟的建议都难以寻觅到,短期内,惩戒权的立法很难有所进展。
百姓茶馆为了对得起题主的提问,简单谈谈自己的些许想法。惩戒措施可以有以下几个:严厉批评、罚站、请出{必要时拖拽至)教室外、隔离思过。严厉批评类似于警告,对屡教不改的轻微***和违法学生,可以训斥、严词责令其改邪归正;在教育无效反复犯同样错误的的情况下,可***取罚站的惩戒措施,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的,责令其离开教室,并由学校领导或专门德育工作的老师进行教育和看管,直至下课为止(不自动离开的,可以强制拖拽出教室);隔离思过,相当于“隔离审查”,对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和有校园暴力或有辱师行为的,应该将其隔离,关闭在专门房间里,并有专人教育和看管,时间控制在半天范围内,需要公安部门介入的,应联系公安部门处理。另外还可以考虑恢复留级制度。[_a***_]惩戒措施是在教育无效、学生屡教不改、或是***甚至违法的情况下,学校为保护其他同学的合法权益、学校公共秩序而***取的及时的且迫不得已而***取的措施,国家应立法予以保护,对于教师在实施惩戒学生时出现的学生自伤自残行为或无法避免的碰撞受伤,应立法予以免责,确实惩戒过当的,应从轻问责。对正在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教师依法(最高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可以介入保护被欺凌者)强制制止,应视为正当防卫,不视为体罚,在强制过程中发生的欺凌者的身体伤害,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希望我这个(应该是第一人)谈惩戒权具体清单的第一人,能抛砖引玉,启发或激发更多有智慧之士想出更多更好更加切实可行的惩戒措施来。大家群策群力,惩戒权立法才能早日到来。
这里是百姓茶馆,欢迎走进茶馆,一边喝茶,一边畅谈教育生态。您有什么好的惩戒权方面的建议呢?敬请留言。感谢您坚持读完我的回答,欢迎评论,更期待您的点赞和转发。
第六感 观教育:“惩戒”也要讲艺术。
有效的“惩戒”不但能起到“惩”的效果,更能达到“戒”的目的。如何才能做到有效惩戒呢?
尊重和民主管理是实施有效惩戒的前提条件。特别是班主任在进行班级管理中尝试进行民主管理,感觉大不一样。民主管理换句话说就是学生自己挖坑,自己心甘情愿往里跳。跳进去之后毫无怨言接受自己编制的惩罚。具体做法是学期开学后,班主任组织同学们民主选举班委会,然后有班委会组织选出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首先完成班级管理金字塔。其次就是由班委会组织同学们制定班级运营规则和奖惩措施,这些规则和奖惩措施必须符合学校纪律要求,必须全体同学举手🙌表决通过,必须坚决遵守,否则心甘情愿接受惩罚。比如迟到一次罚背两首古诗,随地乱丢垃圾罚打扫教室卫生一次。再如和同学闹矛盾罚写500字情况说明书等等。上课不认真听讲、抄袭他人作业、不按时起床、上操掉队、说脏话、不认真打扫卫生、上课睡觉、捣乱等等都做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制度及处罚措施经班主任审核后打印成册并张贴在教室里依此执行,任何人不得特殊。纪律面前***平等!
万事开头难,刚开始执行时需要老师监督进行,一个月后逐渐走上正轨。老师也从无限繁杂的事务中抽身而出,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如何带领班级往更远处行走。老师往往不敢放手,生怕出现任何闪失。其实我们低估了学生,他们的潜能是巨大的,一旦被激发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作为老师,当我们面对孩子们的错误时,首先想到是孩子犯错是有道理的,只有弄懂孩子的“道理”,找到他的逻辑思维,使之认识到自己的思维偏差,才能从根本处带他走出错误的阴霾。而不是想着运用惩戒的方式解决问题。军事上讲最好的防御是进攻。教育亦如此!主动引导比粗暴惩罚更有效。
愿老师们惩戒有度,行稳至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畅谈特殊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畅谈特殊教育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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