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糟粕教育思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糟粕教育思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西方文化中有哪些糟粕?
西方文化中的糟粕
狂热的新宗教氛围,尤其是福音派和其他几个上世纪新崛起的宗教教派
儿童教育放养主义,创新思维培养论。尤其在西班牙希腊意大利等二等欧洲国家里常见,当然也流行在底层美国人的话语世界里。特点就是放养主义,把懒得管熊孩子,没钱送私立学校就解释成让不能让熊孩子的天性受到束缚,要培养他们的创造性。
古代家庭教育的特点利弊?
古代家庭教育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家训家规:古代家庭教育非常注重家训家规的传承,这些家训家规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们通常是家族长辈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智慧总结出来的,对家庭成员的行为、道德、修养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2. 言传身教:古代家庭教育注重言传身教,父母或其他长辈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育子女或晚辈。他们通常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来引导和影响下一代。
3. 读书明理:古代家庭教育非常注重读书明理,认为读书是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古代家庭通常会鼓励子女或晚辈读书,并传授他们做人的道理和处世的方法。
4. 严格要求:古代家庭教育通常对子女或晚辈的要求非常严格,尤其是在道德和行为方面。父母或其他长辈会制定一些严格的家规家法,要求子女或晚辈遵守,违反者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中华文化,儒法之争,怎样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法系的延续性源于中华法文明的开放性,法文明的开放性取决于中原文明的兼收并蓄。以儒家礼治为主导,法家法治相统一的礼法结合的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是一个不断更新的开放的法律体系。“汉承秦制”,形成于汉朝的礼法结合的古代法律体系因具有博***众长的经验而具备了开放的基因,在今后的各朝代更替中,凡有利于社会统治的思想和制度都会被吸纳进这个体系中来,就像中华文明具有的开放性一样,随着中国传统社会法律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比如,唐律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集大成者,它吸收了各民族的民俗习惯和经验,被历代立法者奉为圭臬,成为历代统治者立法的典范。
法与传统社会的高度契合及其延续性
在家族主义法律观影响下,家法族规获得中国古代法律的认可与支撑,获得国家的强制性保护,从根本上来说,家族法规等家族主义的社会规范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中国古代法律体系能够与传统社会实现高度契合,从而保证了这一法律体系在社会上的延续性,不因种姓王朝的兴替而中断。另外,朴素的平等主义法律观也为中国古代法律在传统社会赢得尊重。在中国古代社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代表着一种较为深刻而广泛的平等理念。尽管在立法上存在着将人划分为三六九等的身份差别对待,但是立法一经确定,一旦到了执法领域,即便是朝廷大员触犯法律,也一律按律处治,罚当其罪。这种司法平等理念为法律赢得了尊严,也使得公正的法律能够穿越历史的长河,获得持久的生命力。
中国古代立法以礼为主体,执法以教育为首要任务。法律制度的设计体现着人伦秩序的道德要求,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忠君尊亲、父慈子孝、长幼有序的道德王国。这一目标和重视儒家人伦秩序的宗法社会是高度契合的。中国古代社会礼法并举、刑教结合的法律传统不仅承担着惩治犯罪、维护统治的作用,它实际上更是一场官方的道德说教,在长时间的法律实践中逐渐改善民约习俗,养成淳朴的民风,在社会中形成善良的风俗,这种善良的风俗能够一代代传承,反过来又决定了下一个王朝的法律品格。“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与道德、习俗、舆论相协调,使社会的治理形成有机的整体。只有与人情相容的法律,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糟粕教育思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糟粕教育思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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