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明朝幼儿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明朝幼儿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哪个教育家提出主动学习并且允许儿童做出有意义的选择?
是明末清初教育家颜元。
颜元,明末清初思想家、教育家,颜李学派创始人。
颜元一生以行医、教学为业,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教育思想,主张“习动”、“实学”、“习行”、“致用”几方面并重,亦即德育、智育、体育三者并重,主张培养文武兼备、经世致用的人才,猛烈抨击宋明理学家“穷理居敬”、“***冥想”的主张。其主要著述为《四存编》《习斋记余》。
卢梭 。他提出儿童受到自然的教育、人为的教育、事物的教育三方面的影响。应该以自然教育为中心,使事物教育和人为教育服从于自然教育。只有这三方面教育相互配合并趋于自然的目标,才能使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王夫之的儿童教育思想?
首先,阐述的就是学习和人性之间的关系。在封建时代,从秦朝到明朝,人们对于人性的论断总是在善恶这两方面纠缠,至于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总是在争论之中。
王夫之对于这种观点进行了批判,认为人性分为先天之性和后天之性,先天之性就是人的眼耳口鼻这些器官,而后天之性就是通过学习得来的知识和观念。所以在人的教育上,先天之性我们未能为力,但是在后天之性上是可以改变的。
其次,是在学与思的教育思想上的转变,王夫之认为人“生而知之”这种论述是十分错误的,没有人能天生就知道所有。同时在学和思上他也有自己的见解,认为学习并不影响思考,人学习得越多,思考的疆界就会越广泛;而思能够保证学习的态度和学习的深度,两者并不冲突。所以,学和思是相互促进的,想要思虑深渊就要博学。
还有就是,理与欲的教育论断。王夫之是非常反对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这个教育论断的。他认为这种做法是在扼***性,因为天理在于人性之中的,没有人性就没有天理,所以传统理学教育中的灭人欲是非常错误的,在教育中应该更加充分的重视人性,而不是对人性***取压制的态度。
我国古代是如何保护儿童的?
一,自古至今国家对儿童都是***取一定保护措施的。先从西周说起,西周时***规定小孩8岁以下犯罪是不受处罚的。春秋时期,齐国就制定了"慈幼,恤孤”的政策。唐朝规定,只要发现弃婴,要追究地方官的责任。对孤儿鼓励领养,***并给予一定补贴。对打收养旗号骗取***补贴的或养父母有弃养子行为的都有相应处罚。宋朝有孤儿收养机构,国家负责养到18岁成人。对拐卖儿童的一律处极刑。对性侵10岁以下女童的处绞刑。明朝规定,有诱拐儿童后致残,再去骗人钱财的,要凌迟,并沒收家产赔偿受害家属。等等。
二,这里要说的是,历朝历代虽然规定了一些保护儿童的措施,但执行起来是很困难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制度问题,在人分三六九等的封建社会,真正的普通百姓家的孩子是很难受到保护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明朝幼儿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明朝幼儿教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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