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场室管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学校场室管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药品在收货验收过程中有哪些要求?
1、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
2、验收时,除按普通药品的验收项目外,还必须对其内、外包装上印有的特殊标志进行检查,《到货验收记录单》单独存档,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3、应设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保管员担任。
4、要坚持日动碰、月盘点、账货相符率达到100%。发现问题立即逐级汇报,并及时查处。
5、必须凭合法有效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出库,并做好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6、必须单装箱,不得与一般药品混装。
7、报损销毁按《***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特殊药品是指国家制定法律制度,实行比其他药品更加严格的管制的药品。
严肃组织生活制度标准?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二)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三)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明代的卫所制度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卫所制度是明代的一种军事建制
一卫有约5600人,下辖五个千户所(一千户约1120人)一个千户所下辖10个百户所(一个百户所约112人)一个百户所下辖2个总旗,一个总旗下辖5个小旗,一个小旗10人左右。
五军都督府又属兵部管辖
明朝的军事制度是卫所制度,由明太祖朱元璋所创。卫所制具有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色彩,且卫所制是一种驻防体系,并非战时编制。
卫所军平时进行军事训练,遇战事则由朝廷命将充总兵官,抽调卫所精锐出征,战毕将领归还总兵印绶,军士各回屯所。
明代全国普设卫所,卫所作为明帝国基本的军事单位,管辖一定数量的军户,承担军役。然而,卫所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军事性质的地理单位,涉及到明帝国的版图、管理体制、土地、户籍制度、人口迁移等一系列问题。
一、 卫所
明朝设立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作为最高军士机构,分掌天下军籍。统领都指挥使司及其下属的卫所。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
五军都督府之下设都司,掌管一省或一方军政,下辖各卫、所,全国共设16都司。其中13都司与13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同名同治,并为一省中的三司。
二、 军户
卫所军事皆另立户籍,称为军户,军籍与民籍分属不同系统。父子、兄弟相继,世代为军,非奉皇帝特恩,不得更换脱免。
三、 军屯制度
卫所制度以军屯为经济支柱,朱元璋曾说:“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卫所军士皆有屯田、守御的不同分工。原则上“临边险要,守多于屯,地僻处及输粮艰者,屯多余守”。每名屯军都有官拨的一份屯地,工具、***、牲畜等由工部屯田司统一供给。屯地不准买卖、转移,如屯军因调遣、老疾、事故等原因不能耕种,必须交回官府。
卫所制度是明朝最主要的军事制度,是刘伯温整合历代兵制优劣势,将武装力量和生产力量结合起来,以满足战时有军队可用,又可以避免财政负担而建立起来的。
刘伯温曾仔细研究历代以来的兵制,他发现自古以来兵制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征兵制,这种制度特点是全国所有人都可以是士兵,战争来了,立马召集所有壮丁出战。没有战争时就留在家里务农。以减少养兵费用。但是这种制度有一个致命弱点,如果长期战争,家里就没有了务农的壮丁了。将造成田地荒芜,农业荒废。
而另一种募兵制,这种制度的特点是招来的人把当兵作为职业,只为领军饷而服役;***很难掌控他们的家庭情况。一旦军饷发不出,他们或逃跑或叛变。
刘伯温整合后提出卫所制,并得到朱元璋支持后,发展迅猛,到1390年时,全国共有卫547个、所2563个,可以参战的士兵达300万。
明代卫所的军源主要有四种:第一种跟着朱元璋一起起事的老班底;第二种是归附军,即投降部队,败兵;第三种则是谪发,即犯罪而被罚充军的;第四种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根据户籍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
籍选一旦有了军户身份,即世代相袭,明朝廷对军户管理严格,想要除籍很困难,除非家里没有男丁或有人成为***或是皇帝敕免才可以除去军户。
卫所制的特点是:在全国各个要地建立军事据点“卫”,每一卫有5600人,长官称为指挥使,这位指挥使管辖五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有1120人;千户所又下辖十个百户所,一所为112人,百户所下设两个总旗,总旗下再设五个小旗,每个小旗为十人;千户所的长官称为千户,百户所的长官则称为百户。
军户的主要的义务,是出一男丁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他的子弟称作馀丁或军馀,正军免全部差役,而在营馀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正军服役于卫所,必须带妻同行,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女,每一军人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粮,行军时则发给口粮,衣装则须自备,武器由国家生产。
战争一旦打响,指挥使就要把卫所这些人交出来由皇帝老儿委任有能力的将领,带领这帮人出征。意思是只有皇帝特指的人才有资格用士兵,而你指挥使只是暂时帮看护这些士兵,是空的,没实权。这样就显得他们地位有点尬了(这些地位尴尬的指挥使最终想到的只有捞点油水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学校场室管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场室管理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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