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工作分析法的优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工作分析法的优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在文言文阅读中,特殊句式这个知识点重要吗?考的多吗?
- 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变相体罚?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
- 小学中低年级班主任语数全包,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 研究生论文是案例分析好写,还是实证分析?
- 什么是归纳法和演绎法,以及它们的辩证关系?
- 大学特殊教育要考哪些证书?
在文言文阅读中,特殊句式这个知识点重要吗?考的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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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句式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
老穆先让大家看一个简单句子,你会翻译吗?如下:
【例句】公非自信其心者耶?
【错误翻译】汤公不正是自己相信自己内心的人吗?
【正确翻译】汤公不正是信从自己内心的人吗?
【错误原因】学生不会特殊句式。这句话是否定句,在否定句中,代词“自”做宾语,是宾语前置句,正确语序为“自信”。我们初中时不就学过“忌不自信”吗?难道你忘了?
同学们,其实这句话就是今年(2019)江苏高考文言文《临川汤先生传》中的翻译句,你还能说高考考不到特殊句式吗?
趁热打铁,老穆再给大家上一波“特殊句式”题,看看你会不会判断,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学习下,如下图:
特殊句式,是相对于“固定句式”而言的,一般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判断句、被动句、倒装句和省略句。
文言文中的特殊句式是常见现象,了解特殊句式对于我们理解文意置关重要,下面就特殊句式理解如下:
1.判断句:一般用“是”在主谓之间作判断动词,也有时用“为”做判断词;有时没有判断词,而是在主语后边用“者”,谓语后边用“也”表判断;另外,用副词“乃、即、则、皆、必”表示肯定的判断,用“非”表示否定的判断。我们遇到不同的情况,就应该灵活的去理解,千万不要死板。
2.倒装句:常见的倒装句有宾语前置句、定语后置句、介词结构后置句、谓语前置句。
宾语前置,指的是把宾语提到动词或者介词前面,例如下文中的“何陋之有?”,“何陋”作为“有”的宾语,提到了前面。翻译时按正常语序即可。
定语后置句,一般句子结构为:中心词+之+定语+者。这种句式是为了突出中心词的地位,强调定语所表示的内容,所以后置。例如:"马之千里者”,“马”是中心词,“千里”作为定语后置了。
介词结构后置句:该句式的特点是应该在动词前面的介词短语,却放到了动词后边。例如:“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如果按正常语序来说就应该是“不以封疆之界域民,不以山溪之险固国。”
谓语前置句:该句式又可以称为主谓倒装句,这种句式一般情况下用于感叹句和疑问句。
3.被动句:即主语是谓语所表示行为的被动者的句式。句式特点一般在动词前用“见、受、为”等词表被动。例如“身客死于秦,为天下笑。”再如“升死,其印为予群从所得,至今宝藏。”
4.省略句:省略句中可以省略主语、谓语、宾语、介词短语,这样就能使句子特别精简。
(1)省略主语:“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山之僧”前省略了主语;“见渔人,乃大惊。”,“见渔人”前省略了“桃花源人”,所以,我们在翻译句子时要把省略的部分补充完整。
文言文的学习,有这么几个重点分别是:实词与虚词的意义,词的古今异义,通***字,词类活用,文言句式等,以及读懂能够翻译出句子的具体意思,乃至整文章的主旨大义。
特殊句式一般有这么几类:
一、判断句。……者,……者……也。
二、省略句。有的省略主语,有的省略状语,翻译时需补出来。
三、倒装句。主谓倒装,宾语前置等。如,甚矣,汝之不惠!何陋之有?
四、被动句。如,帝感其诚等。
考试时不会单独考,一般会出在选择题中,找出与其它三句的不同。所以,平时还是要好好积累,重点掌握。
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变相体罚?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
体罚就是指对人体进行外力作用,致使受侵害人的身体及心理受到伤害,如造成肢体受损,精神恍惚,出现心理障碍等。变相体罚是指对受害人进行的一种非暴力行为,但造成的后果同样会给受侵人从身体和心理两方面伤害。我认为作为老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惩戒是应该有的。惩戒是指对被教育对象出现的错误言行,所***取适当的惩罚,让学生明是非,辩事理,弃恶从善。我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
现在的老师都知道无论是体罚或是变相体罚都是不允许的,老师教育学生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是,如果因为管教学生,给学生造成身体或者心理上的伤害,就是触摸到了教育的红线,不但会给学生带来影响,而且也会给老师本身带来很多问题。题主所问,什么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到底应该怎样去界定?小编作为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老教师,对此是这样理解的:
第一,体罚是指无论老师***取了什么样的教育方式,都造成了学生身体上的伤害或者疼痛的感觉,通常表现为暴力的形式:(1)对学生进行拳打脚踢,揪头发打耳光等。(2)利用班级所谓的约定,对犯错误的学生用戒尺打手心,包括让学生互相打。(3)罚跪、罚蹲马步、头顶书本站墙根等形式,长时间的折磨学生,虽说没有直接对学生打骂,但是对孩子的伤害程度不可小视。当然,还有其他的多种体罚形式,这些都是我们老师在教育学生的工作中应该多加注意的,如果因为自己不当的工作方式,对学生造成伤害,给自己带来困境,我认为都是不应该的。
第二,变相体罚通常是指除了暴力以外的对学生的其他体罚方式,这种方式同样会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伤害和阴影,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1)罚操场跑圈,有的老师在不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的情况下,冒然罚学生跑十圈甚至二十圈,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2)罚抄作业、抄课文、抄单词等机械的抄写行为,一次抄写很多遍,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只是惩罚而已。(3)罚学生交班费,强制让学生为班级做公益等。(4)罚学生打扫卫生,不怀善意的打扫厕所等。
总之,老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及时与家长沟通,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达到感化学生教育学生的效果。
1、什么是体罚?就是对一个人进行外力的打击,如用棍棒,拳打脚踢,对一个人的身体进行伤害,使被打的人皮肤或骨头造成损伤,皮裂骨折及体内出血等。
2、什么是变相处罚?
强迫一个人在烈日下暴晒,不允许喝水,强迫一个人干超出人体能力的体力运动或者通过语言的方式进行辱骂、抵毁,羞辱等言行。
3、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一开始我认为老师是可以惩罚学生的。但是,通过全国各地相继报道的老师惩罚学生的视频后,我改变了原来的想法。觉得老师不能惩罚学生。为什么这样说呢?本来,老师惩罚学生的目的就是要令学生懂得遵规守矩,不违反校规班规,认真听课学习,做一名遵纪守规的三好学生。在惩罚过程中达到教育学生守纪律的目的。现在不赞成老师惩罚学生是:现在的老师惩罚学生已经超出了教育学生的范围。打一二下是为了让学生记住,不听话是要被惩罚的,痛在皮上,印在脑海里。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可惜啊,老师对学生的惩罚手段大大的超出了教育的目的,对学生疯狂的拳打脚踢,为了发泄老师心中的愤怒,双目烈火,早已把教育学生的目的忘记得一干二净啦,学生已经表明自己错了老师还不放过学生,非要把学生打得皮开肉绽,骨折,甚至把学生打至终身残废也再所不惜。早已把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拋到脑后。这可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啊!当然这种行为只发生在个别老师的身上,不能代表所有的老师都会这样。但是,就这么个别的老师的恶劣行为已经警示所有的老师,对学生的教育不能只是用单纯惩罚来处理,三观教育才是教育学生的目的。学生没有好的品德,分数再高也会迷失人生的目的。
体罚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通常有用教棒打学生的手或***,用手直接打学生或用脚踢学生,用书本或三角板、圆规等抽打学生。由于学校大会小会都讲严禁体罚学生,且是红线,现在几乎没有老师体罚学生了。
变相体罚,以前指的是,让学生站着上课,罚抄作业,到操场上指定跑多少圈,以及让学生去体力劳动等。不动手辱骂学生叫心罚。
去年,“教育惩戒权”意见征求稿中,已有“让学生站不超过一节课的时间”,“面壁反思”,“带离教室进行隔离”,“进行适当的体力劳动”,以及“家长陪读”,“劝其转学”等内容。由于教育惩戒权还没有正式实施,所以,现在教师只能使命学校允许的教育方式。据我所知,依法从教是绝大多数教师都有的意识。
《教师法》明确规定,老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老师也不能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老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如果涉及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果学生调皮捣蛋,老师是否可以罚学生抄作业、扫教室和罚站呢?
Lance认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已经伤害到了学生的身体或者心理健康,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违反班规校规的学生的处理,老师可以惩戒学生,但惩戒不等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那么惩戒和体罚行为的区别在哪里呢?惩戒是惩罚学生,达到引以为戒的目的,不会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老师要把握惩戒学生的“度”,不要把惩戒学生变成体罚学生,这个“度”就是不要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举例说明,张三在课堂上摆龙门阵,影响了老师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批评教育后,张三并没有多大改变,那么老师可以对张三行使惩戒权。比如老师可以罚学生扫地或者跑步,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错误,达到引以为戒的效果。
但老师罚学生扫地或者跑步就有讲究了,不要超过必要的度,否则就变成了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老师罚调皮学生围绕操场跑步5圈,这是属于惩戒的范畴,如果老师罚学生跑步50圈,那么老师的行为已经伤害到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属于变相体罚学生。
学生犯错误后,有的老师[_a***_]罚学生抄作业,如果罚学生抄几遍作业,对学生的影响不是很大,学生和家长都能够接受。***如罚学生抄作业1000遍,那么这已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伤害了学生的心理健康,老师不是惩戒学生,而是变相体罚学生。
小学中低年级班主任语数全包,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谢邀请!
这个问题我都经历过!
我读书时在黑龙江省的山区,居民分散,我们学校就两位老师带六个年级,一位老师带1.3.5年级语数体政全包!
一位带2.4.6同样全包,当然每个班级的学生就三个或五个,最多是我们二年级7个学生!
就拿我们二年级来说:上课时二年级“默读”课文; 四年级复习昨天的数学;六年级老师在灰暗的房间里,在比灰暗更黑的黑板上讲解数学,然后他们写数学题 ,二年级再小声朗读课文!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等我们读初中的时候,学校里学生多了,上级重视了,教师也多了,新的学校也建好了,我们可以分班安心的读书了!
我高中毕业后,那时教师的***匮乏,我们直接就做为“民办”的形式,加入了教师这个光荣的队伍,后来我又以内招的自学考试,去读了师范!
再回学校后,就是“轮回”教学,比如:班主任带一年级语数,跟班走,这个班级升到二年级,三年级 都是同一位老师,送走三年级后,这位老师再回到新的一年级 ,然后同样带语数,再把这个班送到三年级,称作“小轮回”!
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算“大轮回”,同样班主任是带语数主课,后来学制缩短成了五年制小学!
这种教学方式,是利还是弊,当时我们也不太懂,也没有人与我们探讨这些事情!
现在小学,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教师分学段任教相对稳定是常态,低年级、中年级教师语数全包兼班主任,又是标配。中低年级班主任语数全包非常普遍,这种教学安排有利也有弊。
有利方面。
一是便于师生相互了解。教师在四年的工作时间里,与本班四五十名学生天天相处,感情越来越深,习惯越来越像。学生的成长档案存储在电脑里,学生生活和家庭情况铭记在教师心里。学生的情绪,老师明白;老师的眼神,学生神会;教师心中有学生,学生眼中有老师,师生成为快乐的一家人。
二是便于家校感情沟通。家长的职业、年龄、学历、构成、希望与目标、脾气与秉性,教师清楚,便于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老师的爱心、耐心、热心、苦心,家长理解,便于与老师互通情况,达成共识。家校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校有教育好孩子的共同目标,教师与家长相互包容,相互支持,携手共进。
三是有利于强化责任心。没有特殊情况,教师要坚持跟班四年,教师必须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优化教育过程,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学效率。教师对自己负责的同时,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
不利方面。
对于教师来讲,四年时间,面对的学生不变,工作性质不变,如果工作成效又没有日新月异的显著进步,教师就容易失去好奇心,消磨原有的***,产生职业倦怠。
对于学生来讲,任何教师都有所长,都有所短。教师的长处有利于学生进步,教师的短处又影响学生某个学科的改观与提升。四年的学习时光,如果学生能遇到一个比较优秀的教师,那是他们的***;如果碰到一个水平有限的教师,那简直就是一个灾难。四年的宝贵时间,如果某些学生与教师感情不融洽,他们的学习快乐将被压抑,他们的发展将被限制,这是个非常可怕的事情。
我主张,低年级,小循环两年一换教师;中年级,可两年一换教师,也可一年一换;高年级一年一换教师。教师专业发展,越来越专,经验越来越丰富。学生取长补短,个性发展,全面发展。有效避免一个庸师毁学生个性、天性。最最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快乐学习,幸福一生。
班主任最好是让语文老师担任,平时管理教育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教好学生的话言表达能力和提高作文的写作能力。数学最好是另一个老师,老师的思维和教授方法不同,有利于让学生向数的的思维转变一下。
这种情况不赞成,这样会使老师和学生都会产生混淆思维,久而久之会产生惰性思想。其实个人观点最好是语文数学分开最好从一年级至少带到四年级,因为人是有感情,有惯性思维的,有先入为主的思想,作为初入学校一年级的学生从懵懵懂懂到熟悉刚适应了老师和班级的氛围,老师和学生都互相了解,就又换老师了,有的小孩子还需要一段时期来适应,这个对于大多数学生的学习习惯和成绩是很大的挑战。
如果是过去,还是可能的,但就目前来说,这个问题已经不太现实了。
1.班主任及语数全包在三十年前是没有问题的。那时候师范毕业的老师本来就是全科学习,也就是普师专业,学校对毕业生的要求就是服从安排,让你教什么你就教什么,你还要能教什么。所以师范学校里什么专业都要学,什么科目都要考,还得掌握多个课外特长,还要求蛮高。
比如除了学习语数外、理化生,还得音体美、舞蹈书法计算机,选修课、课外课还可以选择爱好,如文学社、合唱队、篮球队、排球队、话剧、围棋、绘画、古文、英语、风琴等等很多。所以那时候师范毕业出来的小学老师是真的能全科教。
2.就目前来说,已经不太现实了。一是现在新来的老师已经专业化,中文专业的教语文,理科毕业的教数学,英语专业的教英语,音体美专长的教音体美。虽然小学知识简单,但专业化后的老师别的科目确实不太擅长,你让语文老师教数学,那得摸索很长时间,还比一定搞得定,反之亦然。
现在还有一些根本不是师范专业毕业的也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了,各学科的教学法恐怕都没学过,甚至都没实习过,就来代课上课了,效果怎么样,可想而知了,至少还需要很多时间的磨炼吧。
3.班主任老师的工作量不低呀,一般至少也是六课时起算,平时杂七杂八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教一门语文或者数学,再添加一点别的如品德、校本、班队活动等等课程,基本上个个都会忙得不可开交,再兼一个思维方法完全相反的科目,那估计得人格分裂才行。
总之,班主任适合一个主课搭点其它副课,不适合语文、数学一肩挑!而且学生有多个老师任教,他们也有新鲜感嘛。
研究生论文是案例分析好写,还是实证分析?
案例分析是感性的,它是通过实际事例,分析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再解决问题、得到推广到其他案例上后的一般解决方法。通过特殊事例寻求共同性,来下结论。它的特点是与实际相结合,可操作性大。
实证研究是理性的,它需要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得到结论。它的逻辑是非常严谨的,而且很可能会脱离实际,可操作性比着案例分析来的小。实证研究要求非常严格,稍微有一点逻辑不通或者用词不当都是不能够达到要求的。
实证主义所推崇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
研究生论文案例分析比较好写。
案例分析是感性的,它是通过实际事例分析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再解决问题。通过特殊事例导求共同性,来下结论。 它的特点是与实际相结合,可操作性大。案例分析类论文一般应包括绪论、案例背景、案例分析、解决和实施方案四个部分。
实证研究是理性的,它需要通过反复实验、论证,得到结论。它的逻辑是非常严谨的,而且很可能会脱离实际,可操作性比案例分析小。实证研究要求非常严格,稍微有一点逻辑不通或者用词不当都是不能够达到要求的。
实证主义所推来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结论的喜观性和普遍性,强调知识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般实证分析有两种分析的方法:一个是回归分析,还一个则是统计分析。
什么是归纳法和演绎法,以及它们的辩证关系?
归纳法或归纳推理,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它把特性或关系归结到基于对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观察的类型;或公式表达基于对反复再现的现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观察的规律。例如,使用归纳法在如下特殊的命题中: 冰是冷的。 在击打球杆的时候弹子球移动。 推断出普遍的命题如: 所有冰都是冷的。或: 在太阳下没有冰。 所谓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关于演绎推理,还存在以下几种定义:
①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②它是前提蕴涵结论的推理;
③它是前提和结论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推理。
④演绎推理就是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充分条件或充分必要条件联系的必然性推理。演绎推理的逻辑形式对于理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人的思维保持严密性、一贯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这是因为演绎推理保证推理有效的根据并不在于它的内容,而在于它的形式。演绎推理的最典型、最重要的应用,通常存在于逻辑和数学证明中。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近代西方哲学的两种基本思想方法。它们都是科学的方法。
归纳法即是,从大量的经验事实中最终综合出最接近事物本质的原理(定理、公理),归纳法一般来说跟综合分不开。归纳法局限于经验,如果提供的经验不多,那么综合出来的结果就与事物本身差别很大,也就是说归纳法的最大缺点是它不能穷举这个世界上一切的事例,既然无法穷举那么就无法得到最准确最接近事实的答案。
演绎法即是,从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分析出事物的各个方面。演绎法的最大的缺点是无法很好地说出不证自明的公理到底是怎样来的,为什么一定会是不证自明。所以演绎法能够保证在分析的过程中展开对各个事物要素的分析,但是无法证明公理的真理性。
辩证关系:在哲学上这两种方法是不相融合的,在自然科学上它们是统一的且没有矛盾性,归纳法和演绎法都是互相补充,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大学特殊教育要考哪些证书?
大学特殊教育要考哪些证书?
不知道你是要问从事大学特殊教育的工作呢?还是问在大学特殊教育要学些什么专业?
如果是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同样需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具备这个行业需要的技能和职称。还有你要从事这个专业,当然要好好学习特殊教育的知识,知道怎么教特殊孩子。
比如说如果你想从事孤独症儿童的干预训练工作,那您肯定需要去学习ABA知识,并且考取这个ABA应用行为分析理论考试的等级证书,比如RBT,BCaBAl,BCBA等,这个是国际认证,每一个等级不仅对老师的专业经验有要求,并且学历都有不同的要求,从大专,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目前体制非常完善,而且也是对孩子帮助最大的。
如果你是问大学特殊教育要学的专业和证书,这取决于你所希望从事的特教类型:聋哑、孤独症、弱智等等。特教学校类型不同,你需要接受的培训也不同。例如专门招收聋生的特教学校,你首先要学的就是手语。
还有就是如果你考上某个特教学校,只需要接受些培训就行了,而且因为特教学校类型不同,你需要接受的培训也不同,比如专门招收聋生的特教学校,你首先要学的就是手语,但是现在大学里面有专门的特教专业。
关于特殊专业每个学校侧重点不同,开的课程也不一样。一般包括三类课程:一是教育学类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论类课程),二是特殊教育的理论课程(如特殊教育导论、各类特殊儿童的特点与教育等),三是特殊教育的方法课程(如教学法课程、手语、盲文等)。
现在许多大学里面有专门的特教专业,一般特教学校录用人会优先考虑特教专业毕业的,如果是其他专业的学生,建议自考一下特教专业的本科。
希望对你有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工作分析法的优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工作分析法的优势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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