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三定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学校的三定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办公用房三定指哪三定?
关于办公用房清理的具体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本单位“三定”规定,厘清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附属用房、设备用房、特殊业务用房的功能和面积,按照标准核定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和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
总建筑面积符合标准但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不足的部门、单位,应对其他功能用房挤占办公室用房的情况进行恢复整改,合理调整办公用房功能,确保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满足办公需求,报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办公用房三定指定编制、定职务、定面积。《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三定”其实是***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各级***的编制委员会负责相关的工作。
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等。单位的全称是什么、规范简称是什么也可以一并规定。机构性质是指单位是党委机关,还是***工作部门,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有叫财政供养,是党政机关是地方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还有全额供给、差额供给、自收自支三个分类。
定职能,就是具体规定这个单位的工作范围,。单位职能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级以上人大部门审批执行的条例和实施办法等,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规定该机构的职能,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服务事项。按职能需要,这里内设机构和科(处、股)室,并细分其职能范围。
定编制,是确定单位的编制数及领导职数。定岗定编,根据职能确定单位岗位需要,根据岗位确定编制数量性质,由组织和人社部门根据编制配备人员。
编外人员包括哪些人?
1.临时工、合同工等非编制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往往没有固定的职位和工作时间,合同一般只有一年或更短的期限,是用人单位为了应对某些特殊情况或者短期需求而雇佣的临时性员工。
2.社会化服务岗位人员。这些人员一般是指社会组织、社区团体等社会力量招募的志愿者、实习生、培训生等,从事社会服务、公益事业等工作。
3.退役军人、退休人员等外部招聘人员。这些人员一般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为满足特定需求而外部招聘的人员,他们在聘期满后一般不会被留用。
编外、非在编人员是指:非组织部、人事局组织考试招聘,而是由于用人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编外、非在编人员通常又可分为工勤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临时工。(比如***、比如城管、比如民办老师、比如单位的第三方劳务派遣等等!都属于编外。)
干部身份,在参公单位任领导职位,单位当时参公过渡时组织部说没有职数,所以就没过渡成参公身份,该怎么办?
那你就够呛再过渡成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了。
一般单位参公后,原单位领导如果档案没问题的话,一般都是可以登记成参公身份的。但有种特殊情况就是,原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什么叫超职数配备干部呢,就是你们单位的三定方案或者说编制文件规定,你们单位可以配备一正二副三名领导,但如果你们配备了一正三副,那么就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即超配一名副职。
而在登记公务员时,是有严格的职数限制的,像刚才说的那种情况,你们单位只可以有一正二副,三个人可以登记为参公人员,剩余一人是登记不了的,这就造成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其实,这种情况组织部门是清楚的,但是很多时候他不会和你明说,因为如果大家都知道将来不好登记的话,估计谁也不愿意放弃。
当然了,从2006年公务员法施行以来,除了最开始普遍登记公务员以外,很多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应政策解决历史遗留未登记公务员的问题。所以说,这就看你们当地,主要是省市有关部门是不是已经出台过相应政策,如果有相应政策,那你还有机会,如果没有,那只能是等着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三定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三定方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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