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学校档案管理分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学校档案管理分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工种退休档案记录不全不能退休谁负责?
缺失的档案材料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一般是以下情况造成:一是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没有将材料交于档案管理机构存档;
二是档案保管机构没有及时将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提交的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三是档案材料在提交或其它环节丢失。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要由形成单位负责查找或补齐。
如果下岗之前的企业还在,能够找到企业然后找到缺失的原始资料,像有些人说企业可以开相关工作证明,实际上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需要原始资料,证明不承认的,所以只能找原始资料。
如果确实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原始档案***殊工种情况记载不清的,企业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职工历年工资表、出勤表、特殊津贴费补助表等相关原始有效材料为其建立健全特殊工种档案。参保人员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档案记载情况与工资表、出勤表等相关材料相吻合、并经过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
特殊工种档案怎么记载才是完整?
特殊工种档案的完整记载应包括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工作经历(包括任职单位、职位、工作时间等)、专业技能(包括所掌握的特殊技能、证书等)、培训记录(包括参加的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时间等)、奖惩记录(包括获得的荣誉、奖项,以及***、违法行为等)、健康状况(包括体检记录、疾病史等)、安全记录(包括事故记录、安全意识培养等)、其他相关信息(如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
这些信息的完整记录有助于对特殊工种从业者进行全面评估和管理。
特殊工种档案补救方案?
答,特殊工种档案补救无疑只有重新调查情况,按实事求是的原则,把特殊工种的情况搞清楚,做成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予以妥善保管,并吸取教训,整改好前面存在的问题,完善优化档案保存的措施与方案。
什么叫特殊儿童延缓入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或者县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87年4月29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年11月2日修订)第八条第三款: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县以下经乡、镇人民***批准,设区的市经区人民***或其指定的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3.《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2008〕9号)第十二条: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应发给休学证书,并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变动——缓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情况(须提供6个月内本市***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医疗机构证明)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家长应最迟于新学年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报送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同意后,延缓入学。缓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学校档案管理分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学校档案管理分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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