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开放活动总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学校开放活动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男女高速隧道内做不雅***,你敢在隧道停车吗?有什么危害?
7月4日,在浙江衢州,一辆奥迪SUV轿车停在高速隧道的应急车道上,然后车内的一对男女开始翻云覆雨起来。
估计这对男女一边开车,一边“开车”,二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只见那名女子离开副驾驶位坐到男子身上,然后就开始各种少儿不宜了。本打算在应急车道应急一下,仗着隧道黑乎乎,啥都看不见,结果却没想到被隧道内的监控拍了个一清二楚,眼瞅着就变成了现场直播。
先不说这对男女在车内公然做不雅之事,是否有伤风化,就说这两个人在高速隧道的应急车道上因非紧急情况行车或是停车,这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罚款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而且更关键的是,在高速公路隧道中停车,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隧道车来车往,光线黯淡,又是在高速路上,车速较快,极有可能酿成追尾,甚至是连环追尾撞车***。
男女想“开车”,这算不上是罪过,大家都是成年人,追求欢愉快乐也无可厚非,但要选对场所。车震很***,但一定要把车停在安全和隐秘的场所再宽衣解带,否则不仅个人隐私难以保证,万一出了事故,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
事情发生在浙江,高速隧道长又长。尽管里面把灯安,但是依然很昏暗,行人自然不能走,司机路过皆匆忙,哪个愿在洞中过,分分秒秒把心担。
不过凡事有例外,一对男女真大胆,开着一辆小轿车,穿过隧道这地方,发觉这是好战场,停车两个做荒唐。***焚身没细想,举头三尺监控装。
结果糗事曝了光,成了网红臭名扬,惹得民众多猜议,肯定是对野鸳鸯。好像饿了百把代,正当夫妻谁这样。林子大了啥鸟有,不必过于去光场。
我看车辆停隧道,涉嫌交规已违反,这点不可人原谅,应当扣分罚银洋。至于那点背时路,最好莫谈赶紧散。隧道危险记心上,停车你就成路碍,一旦有车把你撞,多半没有好下场,轻者松筋又动骨,重者呜乎见阎王。所以开车别乱停,安全第一不可忘。青山绿水明月在,你得有命去欣赏。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这就是一种想死的节奏,这是拿生命作赌本找***。
高速公路是什么地方?车高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驾驶员很难在短时间做出紧急制动,造成***是分分秒秒的事。
高速隧道又是什么地方?光线弱,能见度低,驾驶员受视觉影响,更易发生事故。
这样一对男女,在这样危险的地方却做如此风流韵事,真是应了那句话:“宁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在高速隧道内,一时兴起,就耐不住性子,就地就来,不得不佩服这两个货的欲望和胆量,为了一时欢愉,不顾死活,把应急车道当成自己“应急”的地方了,这不得不让人想起了当街秀恩爱的狗,只要感情深,一个字就是“干”。
两人携手酆都城,去也就去了,可是却要连累无辜之人,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试想一下,事故发生后,这两个货为风流买了单,而***的另一方呢?车开的好好的,结果祸从天降。
话虽然难听,但是真心劝戒司机朋友,高速行驶要当心,做文明好司机,高高兴兴出门,安安全全回家。对那些奈住寂寞的朋友,稍微忍耐一时,把车停到安全位置再解决问题也不会把人憋疯。
对于这种现象,相关部门要从严从重处罚,以儆效尤,让部分人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从而营造良好交通秩序。
初步猜测这两人应该不是合法夫妻,很可能是背着各自的家庭或者爱人做着违背***道德的事情。
事发浙江的一高速隧道内,两人也许以为在隧道内光线黑暗,做这些事情不会被其他人看见,而且还能寻求***,谁知道这一切都被电子监控看在了眼里,最终还上了一次新闻热搜。
先不谈两人是否为合法夫妻的事情,即便两人为合法的情侣或者夫妻,在追求这些事情的时候,也要分得清场合。隧道是车来车往的地方,每天有很多车流量通过,再加上隧道里面的光线不如外部明亮,所以隧道里的临时停车很可能会造成后方车辆来不及刹车而导致的***。
所以这两个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当成了儿戏,还很有可能危害了在这条隧道上行驶的其他司机,这种有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违法。
换做是我的话,我不会在隧道内停车,也不敢把自己的人身安全当作儿戏,不要因为头脑一热就控制不住自己,隧道是开车的地方,但不是“开车”的地方,希望部分司机还是要好好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控制住自己的一己私欲,选择合适的恰当的场合再去进行。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两个在隧道内停车并作出不雅行为的男女做出相应的惩罚,让他们增长教训,同时也是警告后续的人。
这对男女肯定有问题!
要么,不是夫妻关系,才迫不及待。
要么,有些心里变态,寻求***。
明明高速公路隧道,存在隐患,如弯道,光线……这对男女还公然停车在那里,不但置自己生命安全于不顾,还给其他人其他车带来了风险,真的是太不道德了。
大家都知道,在高速公路上,尤其是经过隧道,都是在限速范围内尽快通过。
那么,但凡是开车的,都知道隧道里是不能停车的。
而这对男女竟然是置之不顾,把车停在那,急不可待的干起不雅之事,难道连生命安全都抛到九宵云外?!
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这样的行为,会害人害己啊!
这样的人,建议相关部门要严查。
你做过最羞耻的事是什么?
高中毕业学校组织实习,其实就是电子厂打工。我们一行人一共200多人。然后分配车间分配工位。我旁边的那个是幼师班班长,高个子瓜子脸小蛮腰大长腿。当时正好赶上大暴雨,去食堂吃个饭,再回车间衣服都全湿了。然后回更衣室换工装和拖鞋,再进入车间。那天很多人都是真空上阵的。我记得早上他下面应该穿的裙子。上身是工装,可是下午他就只穿了一个工装大褂来车间。当时还没开线,在那闲聊,你咋没穿裤子就进车间了,她一本正经的跟我说我穿了短裤,只是工装太长了你没看到。我不信,然后蹲下把她衣服上撩想确认一,……………………………………………结果看到了不该看的了:卡通三角***和几根毛毛手差点没给我打肿。一整天理我。
你做过最耻辱的事是什么?
我没有做过最耻辱的事,可是在我小时候,在我的印象中,1***5年,2月4号晚间,我在澡堂子洗澡,突然地震了,澡堂子在晃荡,洗澡的人,包括我在内,没有穿衣服,大家光着***,跑出了外面,当时外面还下着小雪,雪下的很滋润,可是我幼小的心灵,吓得浑身胆战,两个字就是害怕。
辽宁省的2月份,正是天寒地冻的时候,气温在零下20多度,可是当时害怕,大家身上没有一件衣服,可是也没有觉到寒冷,这也可能就是精神的作用。
过了20分钟了,大家才惊醒过来,原来不光是男人光着***,跑出来,女澡堂子,洗澡的女人,也是光着***跑出来的,身上一件衣服也没有,男女混合在一起,那时候还没有感觉害臊,就是感觉害怕,现在回忆起来,真的很可笑啊。
在部队,经常夜里睡熟时有紧急***,和我最好的一个战友竞受班长批评,为了让班长难看,一日睡前判断今夜可能有***,当夜深时,我将班长鞋带解下,用鞋带将两衬裤腿系上,当夜***班长挨了狠批,不过这次***不是演习还真是有任务,最后我蹲了小黑屋。
我做过的最羞耻的事应该是上错女厕所。
我现在都还记得当时的情景——那些女生吓得尖叫连连,我的脸瞬间羞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一样逃之夭夭。
那是32年前的事了。
我刚升学到区里中学的第二天(那时候的区是县下一级的单位,区下面是公社也就是后来的乡)。
其实也不能完全怪我,我几天前报名注册的时候去那个地方上过厕所,当时千真万确是男厕所,也就是男生宿舍的大厕所。
因为我是走读生,没有住校,也就不知道男女生宿舍已经调换了。
当时是下午休息时间,我内急去上厕所,便一路加快脚步向厕所走去。
路上也遇到过女生从宿舍走出来,我也没有很意外,因为男女生串门的事还是有的。
我急匆匆走进厕所,就听到一声声尖叫,原来有几个女生在上厕所,我瞬间满脸通红,转身就逃跑了出去,跑得可快了,绝对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
出去很久见没有女生追来才稍微静下心来,忽然看到外面墙上贴的公告,说因为某某原因,需要男女生宿舍调换云云。
那年那月,还是生产队时期,我正上小学三年级,也就是十岁左右吧。不知何因,老师要学生交红芋他收,1分钱1斤。因为家里没有自留,又想挣点钱买书,便打起了偷的主意:头天放晚学,我发现上学途中有一块刚起了的红芋,成堆晒于露天,心中暗自欢喜,便和同村同学庆民商量:每人偷它20斤,可卖两毛钱哩。
第二天早饭后,我与庆民每人挎一个糞箕,途经那片红芋地时,见四下无人,每人迅速捡大个的红芋,装满一筺。这时,只听一声大喊:“妈的个B,想偷我们的红芋!”红秧堆背后,突然窜出两个大人,其中一个叫俊杰,一个叫挡住。我和庆民逃跑中,被他们抓住,粪箕被没收,每人还被打了几记耳光,我的鼻子还被打出了血,我们没有和老师说,更没敢告诉父母……
若干年过去了,我回乡探亲时,家人请来当过乡武装部长的俊杰作陪,我说起当年偷红芋挨揍的事,俊杰笑笑说:“记不住了,那时候天天都能逮到偷红芋的学生!……”
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变相体罚?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
体罚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通常有用教棒打学生的手或***,用手直接打学生或用脚踢学生,用书本或三角板、圆规等抽打学生。由于学校大会小会都讲严禁体罚学生,且是红线,现在几乎没有老师体罚学生了。
变相体罚,以前指的是,让学生站着上课,罚抄作业,到操场上指定跑多少圈,以及让学生去体力劳动等。不动手辱骂学生叫心罚。
去年,“教育惩戒权”意见征求稿中,已有“让学生站不超过一节课的时间”,“面壁反思”,“带离教室进行隔离”,“进行适当的体力劳动”,以及“家长陪读”,“劝其转学”等内容。由于教育惩戒权还没有正式实施,所以,现在教师只能使命学校允许的教育方式。据我所知,依法从教是绝大多数教师都有的意识。
《教师法》明确规定,老师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老师也不能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老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如果涉及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果学生调皮捣蛋,老师是否可以罚学生抄作业、扫教室和罚站呢?
Lance认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已经伤害到了学生的身体或者心理健康,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违反班规校规的学生的处理,老师可以惩戒学生,但惩戒不等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那么惩戒和体罚行为的区别在哪里呢?惩戒是惩罚学生,达到引以为戒的目的,不会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老师要把握惩戒学生的“度”,不要把惩戒学生变成体罚学生,这个“度”就是不要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举例说明,张三在课堂上摆龙门阵,影响了老师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批评教育后,张三并没有多大改变,那么老师可以对张三行使惩戒权。比如老师可以罚学生扫地或者跑步,目的是让学生认识到错误,达到引以为戒的效果。
但老师罚学生扫地或者跑步就有讲究了,不要超过必要的度,否则就变成了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老师罚调皮学生围绕操场跑步5圈,这是属于惩戒的范畴,如果老师罚学生跑步50圈,那么老师的行为已经伤害到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属于变相体罚学生。
学生犯错误后,有的老师喜欢罚学生抄作业,如果罚学生抄几遍作业,对学生的影响不是很大,学生和家长都能够接受。***如罚学生抄作业1000遍,那么这已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伤害了学生的心理健康,老师不是惩戒学生,而是变相体罚学生。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个体,个体之间就会存在差异,作为教师应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_a***_]发展。体罚是明令禁止的,那么何为体罚呢?何为变相体罚呢?教师能不能惩罚学生?
1、体罚:对学生进行身体上的惩罚,比如:打手心、打***、罚站、罚跪等。通过这样的教育方式让孩子听话,对学生身体上不仅会产生影响,而且学生心灵也会受到危害。素质教育提倡:老师与学生之间需要相互尊重、赞赏、民主,并不是一味地要求学生怎么做;
2、变相体罚:要求学生罚抄、罚做、讽刺挖苦、等。这种对学生心灵上的伤害超过体罚,对学生人格也是严重的侮辱。教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才能更好的培养优秀的学生;
3、教师能不能惩罚学生?答案是肯定的,不能!那对于调皮捣蛋学生怎么办?我想说,只要你从事教师岗位,永远都避免不了会遇到调皮捣蛋的学生。至于怎么应对,建议在教学中逐步摸索出一套方法吧,毕竟每位老师都有“制服”学生的办法。
多和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状态。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教育对老师的要求会更高!不能打,不能骂,那就和平共处吧,和平共处那就终身学习,反思教育经验吧。
体罚就是指对人体进行外力作用,致使受侵害人的身体及心理受到伤害,如造成肢体受损,精神恍惚,出现心理障碍等。变相体罚是指对受害人进行的一种非暴力行为,但造成的后果同样会给受侵人从身体和心理两方面伤害。我认为作为老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惩戒是应该有的。惩戒是指对被教育对象出现的错误言行,所***取适当的惩罚,让学生明是非,辩事理,弃恶从善。我认为没有惩戒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
1、什么是体罚?就是对一个人进行外力的打击,如用棍棒,拳打脚踢,对一个人的身体进行伤害,使被打的人皮肤或骨头造成损伤,皮裂骨折及体内出血等。
2、什么是变相处罚?
强迫一个人在烈日下暴晒,不允许喝水,强迫一个人干超出人体能力的体力运动或者通过语言的方式进行辱骂、抵毁,羞辱等言行。
3、老师能不能惩罚学生?一开始我认为老师是可以惩罚学生的。但是,通过全国各地相继报道的老师惩罚学生的视频后,我改变了原来的想法。觉得老师不能惩罚学生。为什么这样说呢?本来,老师惩罚学生的目的就是要令学生懂得遵规守矩,不违反校规班规,认真听课学习,做一名遵纪守规的三好学生。在惩罚过程中达到教育学生守纪律的目的。现在不赞成老师惩罚学生是:现在的老师惩罚学生已经超出了教育学生的范围。打一二下是为了让学生记住,不听话是要被惩罚的,痛在皮上,印在脑海里。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可惜啊,老师对学生的惩罚手段大大的超出了教育的目的,对学生疯狂的拳打脚踢,为了发泄老师心中的愤怒,双目烈火,早已把教育学生的目的忘记得一干二净啦,学生已经表明自己错了老师还不放过学生,非要把学生打得皮开肉绽,骨折,甚至把学生打至终身残废也再所不惜。早已把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拋到脑后。这可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啊!当然这种行为只发生在个别老师的身上,不能代表所有的老师都会这样。但是,就这么个别的老师的恶劣行为已经警示所有的老师,对学生的教育不能只是用单纯惩罚来处理,三观教育才是教育学生的目的。学生没有好的品德,分数再高也会迷失人生的目的。
江西凶犯落网后,受害者家属打扫房间,为什么又发现了遗留物?
曾春亮这个狡猾的狐狸一定在康某家住过一段时间,而且应该是在第二次案件发生之前,趁着康某一家都去医院照顾孩子,趁机溜回康某的家中。
吃着康某家冰箱里面的食物,喝着矿泉水,甚至还躺在床上睡觉,还不忘抽几口香烟。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害怕,难不成被害人的住宅不应该重点搜索么,在案情发生之后,如果在住宅楼里找几个警察蹲点。
那么曾春亮会更快被抓到吧,而且在第二次行凶杀死扶贫干部后,曾春亮跑去了哪里,还换了身衣服,脸上也干净得很,这是从山里回来么。
如果不是的话,那是不是藏身在村民的家中,等待着机会跑出去。在这个案件里还是有很多疑点的,同时也可以看出曾春亮胆大包天,受害人的家都敢藏。
还好这个***犯已经被抓住,不然的话闹得人心惶惶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学校开放活动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学校开放活动总结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