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古代救济制度思想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国古代救济制度思想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救助的古诗词?
1、君子贵人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访记》
2、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左传.鲁僖公五年》
3、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元.马致远《陈情高卧》
4、病人之病,忧人之忧。——白居易《策林》
5、每有患急,先人后己。——陈寿《三国志.蜀志》
6、好事须相让,恶事莫相推。——王梵志《全唐诗补逸》
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历史意义?
“阴阳”的道德原理是辩证的、统一的整体,体现了宇宙及自然的和谐,同时也构建了国家政治社会的和谐。在这种逻辑思维模式下,国家治理的路径相应呈现为:德刑并用、德主刑辅。德为阳,刑为阴。《唐律疏议》开篇即点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尤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中国古代的国家治理本质上是一种秩序之治。德礼是秩序的内容,刑罚是失序的救济,德礼和刑罚共同构成了维持秩序的双重保障
古代什么是赎罪?
古代赎罪就通过无私地帮助或者救济他人来补偿自己的罪过的行为,或者用钱物赎免罪行,亦指用某种实际表现抵销罪过。
出处
《史记·周本纪》:“襃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以赎罪。弃女子出於襃,是为襃姒。”
《史记·平准书》:“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乃罪人赎罪。”
古代都有哪些安置乞丐的措施?
乞丐问题是每个朝代都会有的社会难题。虽然金庸的***里的丐帮气势宏大,洪七公的打狗棒法更是举世无双。但***毕竟是***,从古自今的乞丐都是社会底层的绝对弱势群体。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统治,历代统治者都会有相对应的安置乞丐的措施,而且随着朝代的推进,安置措施呈愈来愈完备的趋势。
1、秦汉——设收容所秦汉时期,社会救济机构已经初见模型。当时,为解决社会流浪群体和贫至无立锥之地的农民的安顿问题,已经开始立馆养孤寡和设医馆。这种收留所分两种,一种是在灾年和荒年专门设立的临时收容场所,一种是专门长期供应社会流浪群体使用的长期收容场所。虽然说这种场所因种种因素实行起来并没有想象中的效果,但无论怎样,***在收留乞丐的这个社会问题上还是有所行动的。2、隋唐两宋时期——乞丐可以享受到的服务涵盖生老病死范畴隋唐至两宋时期,我国的社会救济措施日趋成熟,特别是在城市人口增多之后,城市的流浪人群和社会孤寡的问题日趋明显,***相对应的解决方法也比前朝丰富了许多。据史载,唐***二十二年开始设置病坊收容贫民和乞丐。肃宗至德二年两京市各设普救病坊。此外,唐朝时,佛教盛兴,多设由寺院主持、***扶助的悲田坊等慈善机构。尤其是寺院里的病坊,因为宗教信仰的约束,多能真正行善,是当时乞丐的好去处。宋朝对乞丐的救助措施比前朝更为详细。除了国家和寺院合办的福田院外,宋朝***还设立了安济坊、漏泽园等,并为这些救济措施定制了明文法律。宣和二年,宋徽宗诏:凡孤、寡、独、窿老、疾废、贫乏不能自存应居养者,以户绝屋居之;无,则居以官屋,以户绝财产充其费,不限月。依乞丐法给米豆;不足,则给以常平息钱。可以看出,宋朝的乞丐好运的话,是有专门的机构收留,依相应的法律还可以拿米豆和钱的。3、元明——到处都设了收留所元、明时期,设养济院。养济院是将即收留、供养、看病一体的收留场所,在每路和每县都有设立。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不过,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这些收留所并不是随时都可以收留乞丐孤寡的。而是要在国家大庆,皇帝下诏的时候才会象征性地收一些。4、清朝——古代救济措施发展的鼎盛阶段到了清代,社会救济措施的执行程序已经相当完备。针对社会流民问题,***一般会***取上山下乡的方式,对流民进行考察,评定贫穷等级,再给予相对应的救助。清代救助乞丐,养恤措施包括:恤孤贫、养幼孤、安节孝、矜宦罪等,并且有具体的执行条例和法规。总之,在安置乞丐的问题上,历代都有过相对应的措施,而且呈愈来愈完备的趋势。参考文献:(1)脱脱《宋史》卷三三八《苏轼传》,中华书局,1***7年版,第10812页(2)《唐会要》卷四九《病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1011页(3)《宋史》卷一七八《食货志上六》,中华书局,1***7,4339页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古代救济制度思想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古代救济制度思想教育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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