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报告

nihdff 2024-06-05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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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发现曾春亮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应该是吧。

从了解到的案情来看,曾春亮第一次去康家时,本意只是想去搞点钱。康家的别墅里在曾春亮看来,应该是可以供他捞上一笔的。不幸的是,曾春亮并没有得手,他睡意太浓,开着空调居然在康家睡着了。后面被正巧回到家的康起国的妻子发现,也就是这案件的受害者之一,她大声呼喊,被曾春亮抵住脖子,并警告不许报警,后面康起国的儿子闻声上楼,又被曾春亮用锥子刺伤了,逃跑时并再次警告不许报警,不然杀他全家。但是事后康家还是报警了。

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报告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能正是因为报警这一行为惹怒了这个凶残的案犯,他第二次重返康家,***了康起国的妻子和康起国本人,并锤伤了他的外孙,那个脑部受损严重的孩子

也许,就像题中所说,不喊不闹,康家真的避免了这一惨剧。熟知曾春亮的人说他***有瘾,但是***还不太至于。至于后面那个驻村干部被杀,应该是这个案犯杀红眼了,紧张了,想着反正杀了两个,再杀一个也不会怎样,于是乎,这个可怜的干部也一命呜呼了。

其实,我们应该深思这个问题,面对歹徒入室偷盗时,我们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残害?我觉得应该稳住他们的情绪,让他们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吧,一般人只要不是***狂魔,拿了东西就会走人的。毕竟相比那点身外物,命更要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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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一起讨论哦!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里如果不大喊大叫,过后的遭遇也一样。

因为做贼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无论发现者怎么做。7月22日,曾春亮潜入到康家的三楼上睡觉,他身上还带着螺丝刀,可见他是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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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时康母如果不发出声来,也许第一个就被他解决掉了,还悄无声息的。因为曾春亮不是一般的小偷,是一个惯偷,是一个贼王。之前因为***,两度入狱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阴影。

就如警察所言,即使他没有偷康家任何东西,也可以判个非法入室罪,可以治安拘留。

他是怕监狱怕得要命,因此他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一旦被人发现,他就会使用极端的手法。

另外一个人发现家里突然多了一个陌生人,出于本能反应,绝对会大喊一声,特别是女人,更是如此。

而作为康家的儿子,听到母亲的喊叫声,必然要冲过去看,当看到歹徒拿着螺丝刀顶着母亲的脖子,救母心切的他,自然第一反应是跟歹徒做搏斗。

康家在发现曾春亮潜入家里之后的所做的一系列行为,均符合一般人的处理方法错的不是康家,而是曾春亮这个十分危险的人物

他的心理完全扭曲,高度的警惕心,使得他在危险中会做出应激的反应,而过后康家的报警也激发了他自我的强烈保护机能,使他后来做出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

我们为什么说,当时发现曾春亮在家,温和的处理也一样会遭此厄运呢,我们可以从八月十三日的那起案件说起。

我觉得有道理。

如果当时曾春亮前来***时,康某家人佯作不知,他偷完了也就离开了,根本不会出现什么威胁***,然后康某报警,最后曾春亮破釜沉舟,***泄愤的事了,顶多财物上受到些损失,不至于惨遭灭门。

说实话,时代不同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小偷到你家偷东西来,你与他搏斗,把他打死或是打伤,你还得给对方看病,付医药费,赔偿精神损失。而对方一条贱命,就算把你杀了,顶多是***加故意伤害,数罪并罚,一颗***完事了。

更何况是曾春亮这种穷凶极恶的惯犯,我们既无能力,也无胆量将其降服,而且我们手无寸铁,对方又手持凶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能确保自己性命无虞,这是第一原则。无论是钱,还是物,都是身外之物,没了还能再赚回来,像***这种事睁一眼闭一眼就过去了,甚至有时就算是报警,都毫无意义。康某不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吗?

记住,生命只有一次,千万别因为一时冲动丢掉性命。

这得从5月12日说起。2012年曾春亮因***罪获刑8年6个月,后因***时有悔改表现,减刑7个月。这一天,曾春亮的弟弟去接刑满出狱的哥哥,去的路上还激动的发了一条状态:“我三哥回家!我高兴。”

接哥哥曾春亮回老家后,弟弟以及其他兄弟姐妹不断规劝,让他走正路,要控制脾气,不要再做偷鸡摸狗和打架斗殴的事儿。曾春亮也“保证”:“我以后不会跟人家打架了,我脾气也会改。”

规劝、许久过后,生活还要继续。曾春亮留在了老家,而他的兄弟姐妹则回到了工作所在地。

生活,可是没钱,他的兄弟姐妹生活境况也一般,而曾春亮显然也没有通过努力工作赚钱的想法,自然动起了歪主意。

于是将目光锁定在山砀村康先生家,因为康先生家房子“很大、很漂亮”,应该“很有钱”。

曾春亮第一次去熊小美家作案时,目的很简单,就是偷东西。曾春亮刚从监狱出来,身无分文。老家房子倒毁,也没地方住。只好去堂侄家住,住长了又不好意思,又去小旅店住。这样兄弟姐妹支援他的钱很快就花完了。肯定再不好意思去找他的兄弟姐妹要,他又不愿意去工厂上班吃苦,如何解决自己,吃,住,穿,那就是只有捡起他那的偷窃技能,虽然坐牢多午,已厌倦监狱生活。可为了自己生存,也不得不去偷。

当曾春亮在熊小美家偷到东西后,反而不快点逃跑,而是在她家唾觉。这都是因他没地方去,只想少花一个是一个,从这点也可看出,曾春亮不是个吃苦的人,大马路那种地方他是睡不来的。没钱,也对自己也很讲究。不想一时唾过了头,被上楼做卫生的熊小美发现,这时曾春亮当然就有些慌,就控制住她,叫她不要大喊大叫。这时他的想法可能还是很简单的,他无非就是好逃离她家。熊小美没听他的,当时就把她儿子引上来了。她儿子上来看见他母亲被小偷控制,又可能担心自家财产损失,就想抓住小偷,可一个人还是敌不过曾春亮,让他从容地逃走。两人互有受伤,肯定有怨气。***如,熊小美儿子在其中,好言安慰曾春亮,放他走。毕竟财产是生外之物,我想也就没有后面之事。当然曾春亮没得到教训,以后会偷别家,这就是后话了。

当曾春亮第二次来熊小美家时,目的就是报复,原因就不多述。这时即使熊小美当时啥都不说,曾春亮还是有可能杀了她。这时他巳经恼凶成怒。曾春亮杀了熊小美以及她丈夫后,这时他已经知道他巳经犯了死罪。如果他逃跑过程中,你若阻拦,他肯定要下杀手的,当然你和他无怨无仇,不管他,他也犯不着花力气杀你。因为这时他还是逃命要紧,能活一天就是一天。(个人观点,仅着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认知课年终总结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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