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特殊教育实践总结

nihdff 2024-05-25 73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西陈某和杭州许某都是在7月杀妻,为什么都坚称是半夜失踪?

广西陈某杭州许某都是在7月杀妻,为什么都坚称是半夜失踪?

知人知面不知心,最亲近的枕边人有时是最危险的,杭州来女士在7月5日凌晨被丈夫许某某***,无独有偶,广西杨女士在7月15日凌晨被前夫陈某某***,这两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杭州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选择在半夜作案,是因为半夜到凌晨这段时间受害人与孩子以及周围邻居往往都在熟睡,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在睡梦中捂死,受害人往往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就遇害,更重要的是不会留下血迹,这样警察来作案现场勘察时就很难找到命案发生的痕迹,只能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说法先按照失踪案处理。

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特殊教育实践总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次,杭州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非常狡猾,他们在出其不意选择在孩子过生日之后的凌晨进行作案。

杭州来女士是为女儿过生日,而广西的杨女士是为儿子过生日,在很多女性心目中,她们的孩子是最重要的,因为孩子过生日,她们心情很好,往往对枕边人无论是丈夫还是前夫还是男朋友,即使有矛盾,看在孩子过生日的情况下也放松了警惕。

第三,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选择在凌晨作案,都有充足时间处理尸体,无论是分尸还是抛尸,都神不知鬼不觉。而且有孩子作为掩护,毕竟一般人都想不到犯罪嫌疑人如此心狠手辣胆大包天,在房间里有孩子睡觉的情况下,竟然悄无声息地***孩子的母亲

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特殊教育实践总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四,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试图转移警方的注意力。

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说按照妻子来女士的智商,她一个人根本走不出小区,暗示来女士与其他男人私奔。

而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更加狡猾,他谎称并不知道前妻杨女士失联之前曾到自己家里看过孩子,并称曾有陌生人给他发来前妻在某宾馆的照片,并将此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特殊教育实践总结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许某某的说法明显是欲盖弥彰,因为小区密布的监控根本就没有发现来女士以及其他人离开小区的录像,因此许某某7月5日作案,7月23日就落入法网。而陈某某作案手段更加狡猾,他没有在家中进行分尸,7月15日作案,一直到8月22日才落入法网。

第五,杭州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与广西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都是因为被受害者拒绝要求而报复***。

我严重怀疑这两个人是不是认识,并且是不是串通好的,或者有没有其他我们不知道的人在后面窜捣?

因为夜晚比较神秘,让人充满遐想,特别像那种私奔之类的基本都是晚上跑路,所以他们以为这样说会让人们以为妻子是因为和别人私奔了不见的。

另外个可能就是因为一个成年人大白天不可能不见,到处都是人,如果去到哪里肯定就会有人发现,注意,只有晚上大家都熟睡后,称妻子不见了到时候找不到人证。

广西陈某和杭州许某得作案手法简直如出一辙,让我感觉他们两像是认识一样,作案手法几乎一模一样。

同样是7月作案,同样抛尸化粪池,同样都是杀妻案,一个是前妻,一个是现妻。

而且两个人都作案后报警称受害者半夜无故失踪,然后制造受害者为了别人而离家出走的***象,面对记者***访都能淡定自如。

许某是为了来女士的存款和房子,而广西这个不排除是不是也是因为前妻十几万的存款,他有***的恶习,而且曾经家暴前妻,如果说他多爱前妻才想复婚肯定是不可能的。

我觉得他更可能是因为知道前妻手里有点存款,故意这样,并在前妻死后第一时间就转走所有存款还出去旅游。

我总感觉这两起案件背后都有其他人参与,除了他们为了钱而作案,或者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女人在背后窜捣的或者合伙作案?

虽然可能没调查出来有其他人,或者比如他们本来在外面就有其他人,但是并没有参与,只是故意用男人弱点来引诱让他们犯罪得到钱财,不是为他们开罪,纯属个人猜测,不喜勿喷。

这个巧合自然不是偶然。

我怀疑,两人可能还有异曲同工之处,那就是都是趁着被害人熟睡下手。这样既能掩人耳目,又比较容易下手。杭州许某作案时间七月五日,广西陈某作案时间七月十五日,而杭州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是在七月二十二日,而那时杨女士已经遇害。所以,广西陈某不是借鉴,而是和许某不谋而合。

杭州许某有可能是给被害人下了有助于睡眠的药物,而广西陈某则有可能趁着前妻睡着将其用枕头捂住使其窒息而亡。因为据被害人的两个儿子说,当晚妈妈是和他们一起睡的。这就便于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动手。何况我认为,广西陈某原本就是知道前妻杨某会来给儿子过生日的,于是就有预谋的进行了犯罪,更有可能在杨女士的水杯或者食物,再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放入***,或者提前做好实施犯罪的准备工作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杨某因为复婚的问题起了争执,于是将对方杀死,但是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比较小,因为吵架会吵醒孩子也会吵到邻居,而且杨女士也会做出反抗。极其容易暴露。

至于为什么半夜作案。

第一,半夜作案,比较容易掩人耳目,而且在被害人熟睡的情况下作案,成功率和保密程度都会高很多。

第二,半夜作案,容易掩藏尸体,处理作案痕迹。也容易躲避人们的视线。

第三,半夜作案,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尸体,然后伪装现场。像杭州许某的分尸,以及广西陈某的老宅埋尸,这都需要有足够的时间以及夜色的掩护。

第四,半夜作案可以有一段时间缓冲情绪,使自己不容易暴露,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编造谎言。

第五,两个家庭都有子女同住,半夜作案可以有充分的时间伪***象,使子女作为证人为自己证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实习学生个人总结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udeedu.com/post/50667.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