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员工思想教育苗头性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员工思想教育苗头性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思想动态谈心谈话都问什么?
这是为了解决思想方面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般领导开展谈心谈话时都会问,最近出现的一些不太符合常态现象的原因是什么,指出这种思想存在的风险性,提出纠正的意见建议。总的说,思想动态谈心谈话一般大多会从近况苗头性问题、分析原因、提供纠偏建议等环节进行问话。
五查五严三个到位指的是?
五查:
1、聚焦思想认识,查是否深刻理解总目标;
4、聚焦工作落实,查是否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五做:
1、正视问题虚心做;
2、对照职能尽心做;
3、转变作风实心做;
五查五严
1、查思想认识、严明政治规矩
2、查制度体系、严肃制度执行
4、查事故隐患、严抓安全防控
三到位
1、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查分包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查春检预试工作是否组织到位
五必访六必谈制度?
“五必谈”:员工有思想情况必谈,认真分析员工的思想情绪,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员工及家庭遇到困难必谈,通过真关心、真帮助,化解后顾之忧;员工工作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做到认真了解、弄清事情原委,做到有的放矢说服教育;员工违反制度必谈,做到刚柔相济,讲清利害,严管厚爱;特殊员工必谈,耐心细致做好新入行、退休等特殊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珍惜岗位,安心工作,愉快生活。
“六必访”:员工工伤、生病住院必访,做到探视看望,安抚慰问;员工生活发生困难必访,做到嘘寒问暖,尽心尽力援助;员工婚丧嫁娶大事必访,做到送去关怀,真诚帮助;员工发生重大意外事情必访,做到雪中送炭,排忧解难;员工情绪反常时必访,有的员工对领导的分工或者同事的玩笑或者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在工作中发泄失去理智或者造成不该发生的事故,因此要主动到访,同员工交流,了解情绪根源,针对性的排除情绪干扰,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优秀员工获得重大荣誉必访,通过及时慰问、祝贺,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先进正能量,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诫勉的主要依据及适用?
诫勉的主要依据
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废止)规定,领导干部有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苗头性问题的,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这是党内法规首次对诫勉制度作出规定。2005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了应当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7种情形,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这是党内法规首次对诫勉谈话的适用主体、适用情形、运用开展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诫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可以***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和予以诫勉4种处置方式,本法是监察机关进行诫勉的主要遵循。
诫勉的适用情形
经过归纳总结,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条、《中国***问责条例》第八条、《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二条、《中国***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九条等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以对其诫勉谈话或书面诫勉:一是存在轻微的***违法问题,不需要追究纪律、法律责任的;二是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须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危害较轻的;三是存在***行为,本应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或者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但具备从轻或者减轻情形,免予党纪(政务)处分并予以诫勉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员工思想教育苗头性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员工思想教育苗头性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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