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考核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考核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工种补贴发放规定?
特殊工种补贴的发放规定:因为特殊工种是可以提前五年退休的,那么是没有任何补贴的,他的优惠政策就在于可以提前五年办理退休,可以直接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但是这里面有一个条件,就是如果你提前五年退休,也就意味着你少交了五年的养老保险,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会少五年,所以相比于正常退休的人来说,特殊工种提前办理退休的人,他的退休金相对要少一些。
1.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每人每出勤日。
2.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每人每出勤日。
4.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
特殊工种岗位津贴的规定:特殊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在正式报到上岗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岗位特殊津贴,但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自离开原岗位当月起不再享有原岗位特殊津贴。
当月请***在四天(次)以内的,停发离岗期间的岗位特殊津贴;当月请***超过四天(次)的,以及旷工半天以上的,全额取消当月岗位特殊津贴。
因工受伤治疗期间,在一个工资结算周期内休息时间不超过天的,可全额享有岗位特殊津贴,超过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岗位特殊津贴;月出勤时间不足小时的,不享有岗位特殊津贴。
江苏省特级教师津贴多少?
5000元
特教师考核合格,每月享受与所获最高荣誉称号相应等级的月特殊岗位津贴,其标准:省特级教师5000元;市学科带头人2500元;市优秀青年教师1500元;区学科带头人800元;区优秀青年教师500元,各类特殊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引进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名师和市级骨干教师,名特优头衔须经南京市及以上教育部门按程序认定,方可参与名特优教师考核,考核合格者同等享受月特殊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是怎样算的?
岗位性津贴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
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
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
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我觉得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定,而且你们行业可能还有内部的规定,你可以问下财务来确定,因为这都需要单位明文规定的。
岗位津贴按照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考核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岗位津贴考核细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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