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西女教师被举报婚内出轨,教育局应该开除其公职吗?
说句实话,这是一道“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女老师并没有触犯学校的规章制度,所以学校难以做出开除的决定。
【观点二】老师的做法,有违师德,学校应当对其进行一定的惩处!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条准则是坚持言行雅正。
具体内容如下: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行为。
该女老师的做法,作风不正派,不够自重自爱,所以要对其进行惩处。
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看一下此事的大概内容,如下:
【何时】近日
题主您好。如果山西侯马市女教师被举报婚内出轨内容属实,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个人觉得教育局不应该开除被举报婚内出轨的山西女教师;从师德的相关规定层面上来讲,个人不支持教育局开除这位婚内出轨的女教师;从情感上来讲,个人支持教育局开除这位婚内出轨、破坏她人家庭的女教师。
回答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到底应该依法治学还是依道德治学。自古以来,道德和法律就是中国社会治理的两架马车,在一定意义上,古代社会的社会治理***用的是道德先行,法律***的模式。
但是,现代社会已经是法治社会,一切的社会治理都要依照法律,只不过因为教师这个行业比较特殊,所以在教师法之外,国家还制定了一个师德规定来***约束老师们的言行。
这位女教师到底应该不应该被开除,我们可以从教师法、师德的相关规定上来看看这位女教师是否应该被开除。
作为教师队伍中的一员,对《教师法》也有较深的了解,不管是《教师法》还是国家的任何法律,都没有规定如果相关单位聘请的员工婚内出轨就要被开除的规定。
如果教育部门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开除这位婚内出轨的女教师,这位女教师反而可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去反控教育部门违法。
国家正在进行法制化建设,一切公权部门依法行事也是我们所乐见其成的,如果教育部门真的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只是基于舆论压力而开除这位女教师,这是法律的倒退,反而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曲沃县教科局回复姬女士说学校无法因魏某某的婚内出轨行为认定她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也正是出于此种考量。
魏某某是一位中学教师,在中学教师师德要求中,有这么一条规定:教师应该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很明显,魏某某婚内出轨他人,破坏她人的家庭,绝对算不上作风正派。
但是,大家应该很清楚,教师师德里的这项要求只是教育部门要求、鼓励教师这么做,如果不这样做,或者不能够完全这样做,并没有相关的惩罚规定。除非是触犯了教育部规定的“师德红十条”,教育部门可以敦促学校辞退该教师。
这个问题处理起来不可太性急,需冷静一下再去评论或作答。
一,根据题主提出的问题,这女教师只是被举报而已,被举报离事实真像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
是真实举报?还是恶意举报?是扑风捉影?还是确有其事?这些都不得而知。
在事实尚未弄清楚之前,就慌着说人家道德败坏了,有违师德了,让讨论教育局该不该开除她公职了云云,确实为时尚早。
这种见风就是雨,听说就是真的思维方式,多少有点儿滑稽。
我们还是应该先冷静冷静,待事实真像弄清楚后,再进行评论和讨论对她的处理方式不迟。
二,即便是她真的出了轨,所造成的危害最多涉及两个家庭。对学生的影响几乎微乎其微,甚至没有。因为学生既不关心,也不可能知道,也没有机会知道这些事情。因而对她所从事的工作或许不会造成什么大的影响,甚至根本不会有影响。
三,这属于个人情感的隐私类错误,如果情节轻微,只宜相关领导私下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识错误并加以改正就是。没必要大张旗鼓地讨论,宣扬。如果造成的危害轻微,连处分都够不上,更犯不着开除其公职。
但是,如果真的出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那就不只是开除公职的事了,恐怕还要负法律责任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问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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