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7特殊教育条例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017特殊教育条例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17我国颁布了哪些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
2017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残疾人教育的法规,对于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2017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高计划(2017—2020)》,这一***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巩固特殊教育提升***的成果,促进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教育部也发布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为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了更为详细的支持和保障。
请参考了解!
特殊教育的培养目标?
概念: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它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对象:特殊教育实施对象的范围也因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情况而有差异,有的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拒绝”的目标,即认为所有残疾儿童都应该接受免费的、适合他们需要的义务教育。各级公立学校都要为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和有关服务,不应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他们入学。中国实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设有盲聋哑学校、低能儿学校或低常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目的和任务:
1、初步建立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相互结合,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以能力培养为本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
2、为城乡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和层次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3、积极发展残疾人中、高等职业教育。
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 各级人民***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7特殊教育条例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7特殊教育条例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